公示公告 嘉绍大桥养护综合保障基地项目房建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嘉绍大桥养护综合保障基地项目房建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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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嘉绍大桥养护综合保障基地项目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410-330652-04-01-4481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启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绍大桥养护综合保障基地项目房建标段施工的施工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000 万元,工程概算 9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含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造价7585万元,建设规模:嘉绍大桥养护综合保障基地项目共包含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4101.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32.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68.33平方米。根据本项目装配式设计计算书,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为61%。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嘉绍大桥养护综合保障基地项目施工共设2个标段,即:房建标段、20千伏越滨临变迁改土建标段。本次为房建标段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嘉绍大桥养护综合保障基地项目房建标段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含基坑处理、桩基、电梯等)、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精装修(装配化装修)、室外市政景观、幕墙、钢结构、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厨房、高低配电房工程、既有构造物的拆除及处置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本次招标建安工程含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造价:人民币7154.814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0  7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装配式施工总承包(或装配式工程总承包)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资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备案表)

备注:上述业绩证明资料四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装配式的,还须另外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面积为准

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公共建筑的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包含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 、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

如投标人提供的是类似于 XX 产业园、 XX 城、 XX 广场项目业绩,还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 a 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 MO )等用地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筑工程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3.81)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5.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9  2  9  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

7.监管机构: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受理电话 0575-8511563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闸前大道1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徐工               

电话: 15397137990          

邮箱:                      邮箱:6191241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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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